园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飞凤人才计划”的意见》(锡新委〔2018〕6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外专奖励补贴申报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柔性引进外国人才工薪补贴
(一)申报对象
鼓励用人单位以交流合作、技术攻关、培训咨询和评估诊断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外国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是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科研、技术骨干,具有15年以上科研开发、技术应用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海外取得行业公认的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经验,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或开展项目合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1.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以柔性引进方式来锡工作的外籍人才。
2.申报单位为在我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为我区各类非外资法人单位(中方股份要超过51%);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3.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协议中明确的年在锡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需要提供来锡的凭证,如其他城市往来锡的车票、在锡住宿等);
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资助范围:
1.已全职在锡工作的外籍人才。
2.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
(三)资助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支付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报酬情况予以资助:劳务报酬在20万及以上的,按照劳务报酬的30%资助;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照劳务报酬的25%资助;劳务报酬在3万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按照劳务报酬的20%资助。每名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每家单位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年。
(四)申报材料
①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②无锡市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信用查询意见表》;③柔性引进外国人才工薪补贴申请表(附件2);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外国人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⑥外国人才专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⑦护照个人信息页及中国出入境章页;⑧企业与外国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复印件;⑨外国人才国际行程单复印件;⑩外国人才计税薪金领取证明(薪金领取证明需要提供银行流水、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单以及公司出具的工资单(工资单需要加盖公章));
二、外国专家工作室补贴
(一)申报对象
获2020年度命名并有外国专家开展工作的引才主体。
(二)资助标准
对于获得省级、市级命名的外国专家工作室并引入专家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①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②“外国专家工作室”补贴申请表(附件4);③省级、市级外专工作室获命名红头文件复印件;④外国专家与企业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复印件。
(四)有关说明
对于以前享受过市级外专家工作室奖励,本次又获得省级外专工作室的单位,依据“关于实施飞凤人才计划”的意见中有关规定,按照“从新、从优、从高、补差”原则执行。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陆“无锡高新区企业空间:http://eswnd.ixinwu.com/”(如无账号则进行注册),进入“飞凤人才计划(外专类)”进行网络申报,申报材料等相关表格样式可在网上下载。申报企业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仔细阅读填报要求与内容,按时限填报后提交至所属街道或园区初审。各街道、园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后上传提交至区科技局审核。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09:00-9月1日17:30,请企业按时限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各街道、园区于9月8日前完成初审。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区科技局:陆青,81890897;
软件园:唐志晔,818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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